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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出手,创投范围大为放宽!

创建时间:2021-05-13 09:09:19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发出《关于公开征求<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修订意见稿》),就《修订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这是时隔十年,工信部再次对中小企业认定标准进行大幅修订。《征求意见稿》修订了诸多内容,包括新添“教育”、“卫生”门类,压缩16大行业分类至9大行业,修改划型指标,增加定性标准。
 
工信部表示,本次修订后,行业分类由原来的16类减少为9类,覆盖《国民经济行业分类》除金融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三个门类之外的所有行业企业。
 
《征求意见稿》首先明确,本规定适用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以下行业:
 
 
 
根据《修订意见稿》,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以及企业控股等情况,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分九类明确了各行业中小企业划型定量的标准。
 
对比此前规定,《征求意见稿》中各项定量标准的营业收入和从业人员人数都有所提高。
 
《修订意见稿》中,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划型标准为:
 
 
工业(包括制造业等)的划型标准为: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增加了定性标准,将大型企业所属或直接控制企业排除在中小企业之外。《征求意见稿》提出,对符合中小企业划型定量标准,但有三种情形之一的,视同大型企业:
 
(一)单个大型企业或大型企业全资子公司直接控股超过50%的企业。
 
(二)两个以上大型企业或大型企业全资子公司直接控股超过50%的企业。
 
(三)与大型企业或大型企业全资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企业。
 
对于此番修订,业内人士表示,调整让中小微企业认定有了明确认定标准,有利于更精准服务小微企业,也让金融机构精准输血小微企业有了更明确的依据。对创投来说,扶持的对象中小企业也有了更为明确的范围与标准。
 
4月1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对《创业投资主体划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此次工信部修订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也呼应了发改委的创业投资主体划型办法,毕竟,创业投资有着专注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科技的使命。
 
发改委指出,近年来,受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和有关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创业投资行业发展面临较大困难,出现了募资难、投资难、退出难等多方面问题,行业发展连续大幅下滑。
 
行业和有关部门普遍反映,由于创业投资标准不明确、各方面对创业投资的性质和战略定位认识不统一,市场上创业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私募证券投资等其他私募基金界限模糊,甚至还出现了将创业投资等同于互联网金融等误区,各类投资业务混同发展,难以有效区分,创业投资专注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科技的作用发挥不充分,有关扶持创业投资发展和监管政策针对性和有效性不足,影响了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
 
《办法》将创业投资区分为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人两类,创业投资企业又分为基金类创业投资企业和非基金类创业投资企业,将创业投资母基金纳入基金类创业投资企业范畴。
 
一直以来,我国的创业投资缺乏科学统一的界定标准,影响了许多优惠政策的执行与投资业务的开展。发改委的这套明确清晰认定创业投资及创业投资企业的标准将极大地促进股权投资行业的规范发展,工信部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也大幅放宽了创投的范围。
 
发改委与工信部近日公布的文件让行业感受到国家对于股权投资行业的关切与重视,我们也期待着更多利好“募投管退”的重磅政策出台,如税收优惠、适度放宽监管和拓宽资金来源特别是银行及银行理财的资金来源等方面进行支持。
 
小微企业是经济新动能培育的重要源泉,在推动经济增长、促进创业就业、激发创新活力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中投汇昌主动对标国家发展需要,紧紧围绕区域经济发展大局,聚焦聚力做好金融服务工作,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以实际行动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的和谐与可持续发展,将应急转贷基金的作用发挥到实处,深化政银企合作,推动实体经济发展。